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深根酒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穗公消审字〔2014〕第2164号
许可文件名称
中信广场6805A单元装修5144
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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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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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许可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我局对你单位报送的中信广场6805A单元内部装修工程(穗公消审凭字〔2014〕第2034号,广州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海富消防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消防设计进行了审核。该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内;所在建筑为综合楼1栋80层,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广公消监审字第330号)。装修部位为第六十八层6805A单元,装修面积203平方米,装修后作办公室使用。该建筑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装修工程设置有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经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选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装修防火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建筑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二、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变更的,应重新向我局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四、未尽事宜,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执行;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局申报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