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穗公消验字〔2015〕第1037号
许可文件名称
万达广场第二层自编217-218号铺装修工程(16654)
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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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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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许可内容
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万达广场第二层自编217-218号铺装修工程(受理凭证文号:穗公消验凭字〔2015〕第0955号。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09号万达广场内,所在建筑为万达广场大商业1栋6层,建筑高度为30.9米,设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为181565平方米,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装修部位为第二层自编217-218号铺,装修面积为126.38平方米,装修后作商铺使用。)进行消防验收。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良好完整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三、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四、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