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QP新Q49491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有效期自
2019-08-02
有效期至
2019-08-02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设备种类:压力容器、产品名称:车用气瓶、使用单位:新疆太白松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新QY9958、气瓶数量:1、气瓶容积(L):65、产品编号:AE3010172、充装介质:压缩天然气、下次检验日期:2022-07-02、安装单位:喀什新力汽车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机构:喀什捷安商贸有限公司、登记证编号:QP新Q49491、登记机关: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日期:2019-11-13;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在定期检验确定的有效期和技术参数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