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新疆太白松物流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QP新Q-2046330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有效期自
2020-09-30
有效期至
2020-09-30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设备种类:压力容器、产品名称:车用气瓶、使用单位:新疆太白松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新Q0P400、气瓶数量:1、气瓶容积(L):70、产品编号:C14435140B、充装介质:压缩天然气、下次检验日期:2023-04-30、安装单位:喀什兴达汽车有限公司、检验机构:喀什捷安商贸有限公司、登记证编号:QP新Q-2046330、登记机关: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日期:2020-09-30;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在定期检验确定的有效期和技术参数范围内使用。

更多行政许可信息

决定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许可机关:
喀什市交通运输局
有效期自:
2021-09-27
决定文书号:
QP新Q-2046330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自:
2020-09-30
决定文书号:
QP新Q18099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自:
2020-04-06
决定文书号:
QP新Q-2578073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自:
2019-12-06
决定文书号:
(喀市税) 许准字 〔2019〕 第(8723) 号
许可文件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
有效期自:
2019-11-13
决定文书号:
(喀市税) 许准字 〔2019〕 第(8678) 号
许可文件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
有效期自:
2019-10-24
决定文书号:
(喀市税) 许准字 〔2019〕 第(8678) 号
许可文件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
有效期自:
2019-10-24
决定文书号:
QP新Q49491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自:
2019-08-02
决定文书号:
暂缺
许可文件名称: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喀什市国家税务局
有效期自:
2016-08-05
决定文书号:
暂缺
许可文件名称: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喀什市国家税务局
有效期自:
201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