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QP新Q-2046330
许可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有效期自
2020-09-30
有效期至
2020-09-30
许可机关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设备种类:压力容器、产品名称:车用气瓶、使用单位:新疆太白松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新Q0P400、气瓶数量:1、气瓶容积(L):70、产品编号:C14435140B、充装介质:压缩天然气、下次检验日期:2023-04-30、安装单位:喀什兴达汽车有限公司、检验机构:喀什捷安商贸有限公司、登记证编号:QP新Q-2046330、登记机关: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日期:2020-09-30;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在定期检验确定的有效期和技术参数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