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详情

看准网邯郸市倍利物资有限公司法院公告
公告类型
更正
当事人
邯郸市倍利物资有限公司 邯郸县旭宇贸易有限公司 苗新平 徐菊梅 李秀红 苗新红 徐学 陈垚
公告人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0/11/29
刊登版面
G09
公告内容
本公告刊登在2020年 11月 08日 人民法院报G 44版的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诉被告邯郸市倍利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县旭宇贸易有限公司、苗新平、徐菊梅、李秀红、苗新红、徐学、陈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邯郸县宇贸易有限公司”,应更正为“邯郸县旭宇贸易有限公司”,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