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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准网榆林市永诚商贸有限公司法院公告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当事人
榆林市永诚商贸有限公司 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永平 艾亚妮 朱国军 李东阳
公告人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0/06/07
刊登版面
G69
公告内容
榆林市永诚商贸有限公司、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永平、艾亚妮、朱国军、李东阳: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与被上诉人榆林市永诚商贸有限公司、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永平、艾亚妮、李东阳及原审被告朱国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陕民终6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273183元,减半收取136591.5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